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能及领导班子

主要职能

  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法规,制订具体实施办法。

  2、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,拟定全区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、计划及教育发展的重点、结构、速度和步骤的意见,并组织实施。

  3、管理全区普通教育(含除城区高中段教育以外的民办教育)、成人教育和幼儿教育。

  4、管理全区中小学和直属单位的人事、基建、财务、固定资产、组织全区教师、教育行政干部的学习、培训、进修。

  5、负责成人高校、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。

  6、负责全区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考录和分配工作。

  7、规划并指导全区中小学、幼儿园的思想政治工作、品德教育工作、体育、卫生、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;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少先队、共青团工作;指导全区勤工俭学、电化教育、图书仪器和实施设备工作。

  8、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、政策,协调、监督和检查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;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。

  9、负责教育督导。

  10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[2]  

内设机构

  区教育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:办公室、人事股、计财股、教育股。[1]

领导班子

  余宗南:党组书记、局长主持教育局党政全面工作。

  谢晓鹏: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、局长分管教育发展规划、计划财务、教育会计核算管理、教育统计、教育收费、固定资产管理、贫困生资助、政府采购、招商引资、教育基本建设、布局调整、危(破旧)房改造、教育装备、教育信息化、勤工俭学、学校食堂副食店管理等工作。联系:计财科、会计核算中心教育分中心、校管站、电教馆、勤工俭学办公室。

  陆朝霞: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、局长分管机关文秘行政、干部和师资队伍建设、劳动人事、校长和师资培训、教育信访、教育宣传、教育外事、教育对口支援、精神文明建设、保密、普法、档案、教育志编写、教育工会、中心组理论学习、区委区政府责任制考核、党代表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(提案)办理、联系部门(乡镇、街道)、离退休教师管理等工作。联系:办公室、人事监察科、教育工会、教师进修学校、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。

  吕春耀: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、局长分管教育督导、安全教育和管理、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、成人教育、特殊教育、民办教育、家庭和社区教育、信息技术教育、实验教学、语言文字、普通话推广、教学研究、教育科研、考试与评价改革、计划招生、自学考试、共青团、少先队、综合治理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、关心下一代、教育学会等工作,配合师资培训工作。联系:督导室、教育科、安管中心、幼教中心、成教中心、招考中心、教研室、关工委。

  叶伟英:党组成员、纪检组长协助党组书记、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、党务、政策法规、纪检监察、治理教育乱收费、师德师风建设、政府采购和教育市场监督、机关效能作风建设、教育审计、行政审批、党务公开、政务公开、财务公开、人民武装、妇女、计划生育等工作。联系:人事监察科(行政审批科、审计室)、机关党委、妇委会。[2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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